来源:巡察办 发布时间:2021-08-22 20:39:42 阅读量:803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1年3月12日至4月30日,市委第二提级巡察组于对法院党组进行了提级巡察,5月7日,巡察组向法院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视巡察有关规定,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整改落实情况
巡察组为我院党组反馈的意见共分为3类,涉及10条具体问题。其中,关于聚焦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中央决策部署方面4条,关于聚焦群众身边腐败方面4条,关于聚焦基层党支部建设方面2条。已完成整改10条。
(一)聚集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省市委决策部署方面(共4条)
1.关于“政治理论学习不够深入”问题。
整改措施:深化细化了学习要求。院党组和各党支部每两周至少组织一次集中学习,党组成员除按时参加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的学习外还必须参加自己所在支部的学习,非党员干警到部门负责人或分管领导所在党支部参加学习。每月对政治理论学习进行一次小考,每季度进行一次政治理论学习大考,对学习效果进行全面检验,对连续排名后十位的年终取消评优评先资格。
主要成效:全院干警政治理论学习的主动性、自觉性得到强化,院领导带头学的“头雁”示范效应得到充分发挥,干警相互交流心得和体会,真正把政治理论学懂弄通、入脑入心、融会贯通,并把政治理论指导实践,运用到实际工作中。
2.关于“学用结合、指导实践上还有差距”问题。
整改措施:深入学习、融会贯通、入脑入心。以党员领导干部为重点,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为龙头,以上率下推动党员干部学习。坚持学原文读原著悟原理,力求融会贯通领会,把握精神实质,推动入脑入心。重点领会其精髓和实质,努力提高个人和班子的理论水平,班子带头学习讨论,提高对学习重要性的认知,提高对理论知识水平的要求,提高个人综合素养的标准。坚持深入研究,深入讨论,围绕党的十九大提出的重大思想、重大观点、重大部署、重大举措,确定调研课题,深入基层、深入一线开展调研,带头撰写切实管用、有针对性的调研报告和理论文章。
主要成效:通过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院干警能用理论武装自己的头脑,将所学用到实践,指导自己的工作生活。
3.关于“‘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专题教育开展不实”问题。
整改措施:一是继续深入学习《习近平关于“不忘初心、牢记使命”重要论述选编》,认真学习党史和新中国史,持续推动学习往深里走、往心里走、往实里走。二是找准存在问题,明确深化整改整治的具体措施。三是把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作为加强审判机关党的建设的永恒课题和全体党员、干部的终身课题常抓不懈,进一步完善和健全党内制度,形成长效机制。
主要成效:全院干警切实筑牢了“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的思想根基。能自觉提升政治站位,自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党员干部敢于担当作为,把主题教育激发的奋斗精神转化为审判执行工作的强大动力。
4.关于“党组履行自身职责不到位,抓班子管队伍力度不够”问题。
整改措施:一是党组成员和部门主要领导签订了“一岗双责”责任书和岗位职责责任书,党组成员定期对分管部门的业务工作和队伍建设进行讲评和督查。部门领导每季度就“一岗双责”落实情况向分管领导作专项汇报,做到监督到位、齐抓共管。二是叫响“向我看齐,跟我冲锋”的口号。一级做给一级看,一级带着一级干,强化身份意识、责任意识,要求干警做到的,领导要首先做到,要求干警不为的,领导自己首先不为。
主要成效:通过狠抓理论中心组学习,解决了履职能力不强的问题,使部分领导班子成员和少数干部理想信念不坚定、宗旨观念淡薄的问题得到有效解决。通过加强制度建设,少数同志不团结、管理混乱的问题,领导班子成员和广大干警的工作作风得到改进。
(二)关于聚焦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方面(共4条)
1.关于“践行‘以人民为中心’司法服务理念还不到位”问题。
整改措施:坚持以人民满意为目标,以人民群众的司法需求为导向,不断改进司法服务,扩大司法公开,积极推行诉讼指导、院长接访、巡回办案、诉前调解、司法救助等便民措施,充分保障当事人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以当事人听得懂、想得通、好接受的方式提供司法服务,做到在思想上为民,作风上亲民,程序上便民,实体上护民,增强人民法院与社会公众之间的良性沟通和友好互动,增进人民群众对法院工作的认知、理解、信任和支持。
主要成效:促进了人民群众及社会各界对法院工作的理解和支持。提升了法院干警形象,使人民群众看到法院队伍的新作为、新气象,形成了全社会关心法院队伍、支持法院工作的浓厚氛围。
2.关于“主动解决诉讼纠纷、服务群众措施还不够完善”问题。
整改措施:一是推进多元化立案。推进网上立案、“微法院”立案、跨域立案、邮寄立案等多形式、全方位的立案方式,做到当场立、自助立、网上立、就近立,满足人民群众立案需求。二是在诉讼服务中心为群众提供诉讼指导、材料接转、立案、调解、业务咨询、判后答疑等诉讼服务。三是在执法办案中,要按照方便群众诉讼的原则,充分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尽量减轻群众的诉讼成本和不必要的负担,民商事、行政案件“调解优先、调判结合原则”,以体现法院执法办案的人文关怀。四是定期开展“法律进乡村”活动,围绕不同主题,到农村为群众提供以案说法、法律咨询等普法服务,提升群众自我保护能力。
主要成效:实现了让数据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腿,使人民群众感受到优质高效的服务体验,群众对法院满意度得到有效提高。
3.关于“干警内部管控、制度执行方面还有待进一步加强”问题。
整改措施:一是坚持标本兼治,结合工作实际,认真修订完善各项规章制度,以制度管人管事,强化长效管理。二是持续开展整治“四风”问题,每周不少于1次工作纪律督察,及时发布督察通报,推进工作作风、审判作风转变。三是加强了人员管理。对正式在编人员、聘任制书记员、劳务派遣人员等进行梳理统计,统一纳入年终考核范围。
主要成效:通过加大各项规章制度的落实,彻底纠正执行制度不严、有章不循等问题,解决了法院队伍中存在的纪律作风问题。规范了干警行为,形成了严密的监督体系和有效的威慑力量。
4.关于“释法明理、判后答疑不到位,未达到案结事了效果”问题。
整改措施:一方面向全院干警倡导用群众语言讲述群众道理,逐项解释判决的具体内容,提高服判息诉意识;另一方面加强对义务人的法律宣传,告知其不履行判决义务的法律后果,督促当事人积极履行义务,提高当事人的义务履行意愿,从而实现审执兼顾、善意文明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主要成效:降低了当事人对法院裁判的抵触情绪,减少了涉诉信访案件,增强了司法公信力,促进了案结事了人和。
(三)聚集基层党组织软弱涣散、组织力欠缺方面(共2条)
1.关于“对党建工作重视不够,组织推动不力”问题。
整改措施:院党组把党建工作牢牢抓在手上。坚持把党建工作与审判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实施、同检查,做到党建、审判工作相互促进、共同提高。坚持党内组织生活规范化、制度化,加强对“三会一课”、民主评议党员等情况的督促检查,确保党的组织生活规范、严肃、经常。坚持领导带头参加党支部、党小组的学习、讨论活动,让组织生活规范化、常态化。
主要成效:丰富了党员活动,激发了党员干警的工作热情,实现了党建工作与审执工作的同频共振。
2.关于“在党要管党、从严治党上党组主体责任发挥不到位”问题。
整改措施:一是严格落实党组书记抓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分管领导“一岗双责”责任,建立基层党建“三张清单”层层传导压力、分解任务,推动责任落实。加强抓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与业务工作的融合,时时讲学习,处处抓责任,让学习融入工作生活的日常,切实把主体责任意识搞清,责任讲明,不断提升主动履责意识。二是每月开展一次反面典型案例警示教育,以案为鉴,警钟长鸣,做到日常性、经常性教育警示,管早、管小、管经常,防微杜渐、防患未然,切实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
主要成效:落实主体责任化,提升了干部主动履责意识,让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与业务工作相融合。通过开展反面典型案例警示教育活动,让干警在思想上筑牢了拒腐防变堤坝。
二、下一步打算和措施
目前,我院党组的整改工作成效还是阶段性的,下一步我们将继续坚持整改方针,巩固整改成果,确保巡察整改各项工作成果落到实处。在今后工作中努力做到以下几点:
(一)全面加强班子自身建设,进一步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提高政治站位,在思想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切实把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制度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贯穿于司法审判事业发展的各项工作中去。充分发挥党组领导核心作用,抓好基层党组织建设,提升基层党建水平,落实“三会一课”、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等制度,严肃党内政治生活。?
(二)进一步强化“两个责任”意识,履行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深刻领会到“全面从严治党只有进行时,没有完成时”,进一步压实党要管党、从严治党责任,在落实“两个责任”上下功夫,把落实好“两个责任”作为重中之重进一步抓紧抓实,进一步细化“两个责任”清单,强化责任意识、担当意识。按照党组书记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班子成员落实“一岗双责”要求,推动领导班子成员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责任。
(三)深化巡察整改成果,进一步加强长效机制建设。认真总结提炼巡察整改工作中好的做法和举措,围绕重点领域和重点环节,进一步强化基础工作,重视制度建设,建立和完善管人管事管物相关制度规范,加强公务接待、财务管理、人事管理等基础性管理工作,扎紧扎牢制度“笼子”,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
(四)充分发挥党建引领,进一步统筹推进各项工作。认真贯彻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部署要求,坚持把巡察整改同贯彻中央和省委、市委、县委及上级法院的决策部署结合起来,与推进党的建设和司法审判事业发展结合起来,进一步巩固巡察整改成效,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司法审判队伍,促进我院党建工作和各项业务工作相辅相成,齐头并进。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310-7522820(工作时间);电子邮箱:fyjd2021@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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